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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申请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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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2、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请保存好所有的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3、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

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4、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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