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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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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的债务由新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是以一个公司分立成多个公司。分立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注销是先先解散还是先合并

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再注销。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由合并成立的新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法人变更有哪些后果

法人变更的后果是:

1、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

2、合并消灭的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在新的合并中,原法人被平均消灭;在吸收合并中,被吞并的法人被消灭。在新设式分立中,原法人被消灭;存续分立只是原法人财产或组织的变更。承担债权债务。法人分立时,原法人债权债务由分立前签订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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